威海市公安机关
关于公开征集涉网黑恶犯罪线索的通告
按照中央、省、市和上级公安机关部署安排,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依法严厉打击涉网黑恶犯罪,纵深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开展,威海市公安机关向社会公开征集涉网黑恶犯罪线索,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报线索重点
(一)“裸聊”敲诈:利用信息网络引诱他人裸聊并窃取相关通讯信息,以发布不雅视频相要挟,实施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
(二)“套路贷”:利用信息网络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等相关协议,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等违法犯罪活动;
(三)恶意索赔:利用信息网络以维权打假为掩护,以大量差评或向电商平台、监管部门投诉为要挟,恶意向商家索取赔偿等违法犯罪活动;
(四)负面舆情敲诈:无资质的媒体经营人员、网络传播平台及公众账号以新闻媒体或者记者名义利用信息网络打着“舆论监督”旗号,以持续发布或删除虚假捏造、歪曲事实的帖文相要挟,实施敲诈等违法犯罪活动;
(五)网络水军滋事:利用信息网络组织或雇佣水军威胁、恐吓、辱骂、诽谤、滋扰他人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破坏社会秩序或公共秩序、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
(六)网络“软暴力”催收:以讨要债务为目的,通过虚拟网络电话通讯手段进行高频度骚扰,致使被害人及其联系人手机无法正常使用,或使用群发软件发送辱骂文字、侮辱性图片骚扰被害人及其关系人等违法犯罪活动;
(七)其他涉互联网违法犯罪活动。
二、举报要求
(一)举报材料尽量详细,可包括但不限于事件经过、实施犯罪的相关APP、有效网址、链接、网上交易记录和社交软件账号等相关情况。
(二)举报人要对提供的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故意捏造或夸大事实诬陷他人。对恶意举报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对提供犯罪线索的举报人,公安机关将对其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人身安全。
三、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实名或匿名,采取当面、信函、电话、网络通讯等方式进行举报。全市举报渠道为:
1、环翠公安分局扫黑办:5853211
网络举报邮箱:2249808436@qq.com
信件投寄地址:威海市环翠区文化东路45号环翠公安分局刑侦大队
2、文登公安分局扫黑办:8452608
网络举报邮箱:wdxzsh@qq.com
信件投寄地址:威海市文登区米山路甲59号文登公安分局刑侦大队
3、荣成市公安局扫黑办:7513500
信件投寄地址:荣成市南山北路61号荣成市公安局刑侦大队
4、乳山市公安局扫黑办:6669014
网络举报邮箱:rsgajxzdd@wh.shandong.cn
信件投寄地址:乳山市胜利街68号公安局扫黑除恶办公室
5、高区公安分局扫黑办:5667080
网络举报邮箱:2425900448@qq.com
信件投寄地址:威海市高区文化西路280号高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
6、经区公安分局扫黑办:5917110
网络举报邮箱:whjqshb@163.com
信件投寄地址: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埠路333号经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
7、临港公安分局扫黑办:5857640
信件投寄地址:威海市临港区江苏东路6号临港公安分局刑侦大队
威海市公安局扫黑办:5192700
网络举报邮箱:weihaidahei@163.com
信件投寄地址:威海市文化中路89号威海市公安局扫黑办
威海市公安局
2023年2月17日
中共荣成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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