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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这里有个“事心双解调解室”
荣成政法网 来源: 阅读:

“他怎么能狠下心拿着棍打我这个六十多岁的老头!”日前,在山东省荣成市检察院的调解室里,陈大爷激动不已,从随手携带的布袋里掏出手写的申请书,要求对曾伤害过他的邻居张某追究刑事责任。

陈大爷与张某都是当地镇上毗邻经营的商户,陈大爷开了一家小超市,张某经营一家眼镜店。今年3月,爱好书法的陈大爷想在两家店中间的空地上加盖一间书屋,用来接待笔友,然而,邻居张某不同意,原本相处融洽的两家因此闹得不可开交。

施工这天,陈大爷带着3个工人,在紧挨着张某店铺的外墙处开始砌砖。张某见此上前阻拦,撕扯中,张某用棍打了陈大爷几下。经鉴定,陈大爷左侧三根肋骨骨折,构成轻伤二级。案发后,张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在公安机关将张某涉嫌故意伤害案移送荣成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该院按照“二次甄别”机制进行筛选——先由刑检部门负责人进行初步判断,依据在案证据初步判断双方是否具备调解的可能性,若适合调解,则再由承办检察官与当事人接触后进行二次甄别,根据双方情况、案件起因、矛盾焦点等因素制定调解方案。

通过对张某进行讯问并前往其所在村民委员会了解情况,承办检察官发现,张某与陈大爷素日并无其他积怨。张某表示,案发时他认为陈大爷砌墙侵占了公共用地,一时冲动才动手打了人,事后非常后悔,也愿意赔偿陈大爷的所有损失。

综合考虑案情及双方当事人以往的良好关系,检察官认为,该案有刑事和解条件,遂将案件移交该院“事心双解调解室”处理。随后,承办检察官和调解员多次联系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最终,双方同意由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经调解,陈大爷接受了张某的赔礼道歉,双方达成了赔偿谅解,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之后,荣成市检察院对该案组织召开了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及镇政府工作人员到场参加,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经讨论,听证员一致支持该院对张某作不起诉处理。9月13日,该院依法对张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据介绍,今年3月,山东省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事心双解和为贵”刑事检察办案机制试点工作以来,荣成市检察院制定出台了《事心双解和为贵试点工作方案》和《检调对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并挂牌成立“事心双解调解室”,聘请精通业务、热衷公益的律师、心理咨询师以及退休干警担任调解员,成立调解委员会入驻办公,适时介入刑事和解程序。案件当事人同意调解后,该院依法能动适用检调对接等,综合运用“公开听证+检调对接+司法救助”制度,兼顾法理情,用心办好每一起“小案”,最大限度节约司法资源、减少社会对抗。截至目前,该院已促成各类轻微刑事案件和解38件,同比上升51%;刑事申诉同比下降11%,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