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太感谢了,这个事困扰了我很多年,没想到在荣成法院能这么顺利地解决!”一起委托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姜阿姨向市法院好运角法庭特邀调解员胡秀郁打来感谢电话,并邮寄了一面锦旗。
风景这边独好
姜阿姨是上海人,多年前,因钟情于荣成的碧海蓝天,便在好运角旅游度假区购买了一处房产,每逢盛夏,就到滨海小城居住一段时间。后年岁渐长,不便远程奔波,姜阿姨决定将房屋委托给某公司代管。
2016年底,姜阿姨与某公司协商一致,姜阿姨将房屋全权委托给某公司统一经营管理,委托期限为5年,期间公司按照“保底收益+分配利润”的方案向姜阿姨支付经营收益,姜阿姨作为业主每年可以享受15天的免费入住,“双赢”的方案就这样落地了。房屋交付后,某公司如约支付了2017年度的收益,双方的合作继续友好进行。
一次次“信任”,一次次“失望”
谁曾想,收到了第一年的收益之后,后续收益款没了“踪影”。多年来,姜阿姨持续与公司跟进沟通,公司却以各种理由推脱。无奈,2023年4月,姜阿姨与丈夫来到荣成找到公司负责人,经过商议,双方达成了最新的协议,约定某公司支付给姜阿姨6000元,双方纠纷一次性了结。
七天后,付款时间到了,某公司却再次“失信”,收益款再次“落空”。多次催要仍看不到希望,万般无奈,2024年4月底,姜阿姨将某公司起诉到了市法院,要求某公司按照双方原委托合同约定支付经营收益。
好运角法庭受理后,因为案情相对简单,便委派至特邀调解员胡秀郁处先行调解。接到诉状,调解员便联系到了姜阿姨。
以悉心调解促案结事了
“姜大姐,诉状我们已经看到了,咱们不急着开庭,这个案子我们看看还能不能调调……”电话接通后,姜阿姨询问到,因为距离较远能否采用互联网方式开庭。而调解员表示,将会联系公司负责人,看看是否可以有回转的余地。
姜阿姨主张按照双方最初的合同金额支付经营收益,而双方在2023年4月又签订了新的协议,原合同与新协议之间应该如何平衡?承办法官刘玲在跟进调解的过程中作出了解答,“双方的新协议相当于对多年经营收益算了‘总账’,应视为对权利义务的重新约定,从法律角度上讲,没有特别情况下如果还是按照最初的合同主张收益,请求有可能难以支持……”经过法官指导后,调解员再次致电姜阿姨,法理讲通了,姜阿姨同意在金额上作出“让步”。
“前些年困难,但这两年咱们旅游这么火热,公司的经营肯定也有起色了,原告岁数大了,为这个事情也费劲了心思,如果再推脱确实说不过去了”,在接通公司负责人电话后,调解员站在公司的角度理解公司难题,也告知了姜阿姨的不易,公司开始有了调解意向。
“其实协议签的很清楚,相当于4年的收益只需要付六千块钱,按照原来的合同远不止这些,对方已经做了很大的让步,不如尽早履行,原告放心,你们也安心……”调解员继续趁热打铁。
桃李不言,下自成蹊。经过调解员的耐心沟通和承办法官的释法析理,公司当日将6000元支付到姜阿姨银行卡中。“在起诉前,我忧心忡忡,担心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但没想到如此高效便捷地解决了我的问题”,至此,这起姜阿姨忧心多年的难题最终得以高效化解。
下一步,市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推动构建诉源治理新格局,将“调”向前延伸,让“解”更接地气,以“如我在诉”的理念回应当事人对司法工作的期待,绘就万家荣和新“枫”景。
中共荣成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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